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

国务院公告: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

   2008年05月18日 18:45中国政府网

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,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公告全文如下:

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务院公告

  •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
来源:

 

更新:

5月12日,四川汶川等地发生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,为表达对在地震中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。北京奥组委决定,5月19日至21日,奥运圣火在境内的传递活动暂停三天。

来源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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